近一段时间,“烂尾楼”、“断贷”等敏感词接连抢镜,引发广泛热议,与此同时,“期房预售”制度也随之登上热搜。经济学家任泽平近日发表评论,称“长期来看取消商品房预售制是大势所趋”,更是引起网友的赞同和共鸣。
那么,是时候全面取消“期房预售”制度了吗?
实际上,关于商品房预售制的去留的问题,《经济日报》近日也有发文评论。作为国务院举办、中宣部领导和管理的以经济报道为主的综合性报纸,《经济日报》的评论显然更具有指导意义。
其中提及,应明确的是,在商品房市场出现一定下行趋势时,不一定是取消预售制好的时间窗口。应进一步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,特别是对可能造成“烂尾楼”等风险的预售资金监管漏洞应坚决堵住,让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更好发挥正面效应。
《经济日报》一方面肯定了前期“期房预售”制度存在的客观价值,一方面也指出了“期房预售”制度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“预售资金监管”缺失导致。
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教授、主任董藩对房地产预售制度的看法也登上了热搜。他认为,房地产预售制度不能取消,只能完善。预售制度的产生有它的优越性。对于如何完善房地产预售制度,董藩教授给出的建议是“不要刚交了首付就跟银行办理贷款,这个等于把风险推给了买房的人,必须要等到房子交了之后才能办理贷款”。本质上,也是对期房的资金增加更多的约束条件,即,交房之后才能让开发商拿到全部房款。
对于是否全面取消期房预售,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、法规部主任綦相近日在发布会后接受记者追问时回应称,这关乎整个房地产新模式,国家会统筹考虑这个问题。并表示,这不仅仅涉及金融监管政策,还需要住建部、人民银行等多个部门统筹政策协调。
另一方面,近年来,很多城市也逐步开展对于现房销售的积极探索,如,北京在土地出让时设置了“竞现房”销售面积的环节,也就是说,现房销售面积更大,很可能成为企业竞得土地的优先条件。
总而言之,就现阶段而言,“期房预售”制度在我国仍有其现实意义,政府会在预售资金监管等方面制定更为全面有效的措施,避免出现预售资金被提前非法挪用等现象。同时,对于现房销售的建设与探索也将更加深入,以更有效的手段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。